投訴主題:霸王條款,強制作廢優惠券
投訴日期:2013-03-19 投訴地區:浙江省 投訴人:孫先生
2013年2月,易迅(http://www.51buy.com/)舉行“0元購”活動,(買活動商品,返規定金額的優惠券)我通過訂單號1028760822,獲得優惠券300元。
2013-03-16,我下單,訂單號1030133875,使用該優惠券后,還有269元需要支付。我打算用網銀在線支付,但是當我操作付款時,出現“由于系統或網絡原因,無法完成付款”。
我反復試了幾次,確定我電腦聯網正常之后,回到訂單頁面,取消了該訂單,打算改用貨到付款。
但是我取消訂單之后,發現優惠券沒有返還我,我打易迅客服,客服說優惠券只能使用一次,作廢了。之后,我投訴到易迅網,他們還是不返還我。
投訴理由:
1、霸王條款,隨意制定規則,制造消費陷阱。這個優惠券不是易迅免費發放的,而是我買東西獲得的,因此就是花錢買的。易迅不應該隨意制定規則強制作廢它。
2、“由于系統或網絡原因,無法完成付款”給了我錯誤的引導。其實是這個訂單需要得到易迅客服的審核之后才能付款。應該在我支付前,給顧客“請耐心等待客服審核,通過后再付款”的提示,而不是“由于系統或網絡原因,無法完成付款”。這是導致我取消訂單的最重要因素。
3、即使易迅制定的霸王條款合理,這個提示也應該在我點擊“取消訂單”之后,出現“繼續取消訂單,您的優惠券將作廢”。這樣才能正常履行好提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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