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Ama珠寶質量差價格貴又一“達芬奇”
投訴日期:2013-03-14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張女士
花4560元買了Ama的耳環一對,不到3個月的時間出現非人為損壞斷裂,要求其更換其他同等價值貨物,不同意;說可以維修,但無配件,只能從另一個未損壞的耳環上摘除部分配件,使兩個耳環一樣,還要收100元維修費。店家也承認由于商品中間的鏈子太細容易出現斷裂情況,也就是說該產品本身就有設計缺陷和質量問題,維修又不能恢復原貌。即使維修好了,也容易再次出現斷裂現象。而且,由于商家的原因為什么要由消費者承擔費用?另外,該品牌一直鼓吹源自意大利,但其實是深圳生產,其實是另一“達芬奇”事件,冒用外國品牌實際中國生產,確定出明顯高于市場價格的價位,又欺騙消費者之嫌。
要求更換同等價值設計不存在缺陷的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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