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投訴健身會所----武漢騰盛文化體育運動有限公司
投訴日期:2013-03-14 投訴地區:湖北省 投訴人:徐女士
本人于2012年5月在武漢騰盛文化體育運動有限公司創辦的健身所---樂澤國際運動天地辦理健身年卡,一次性繳費2000元,用卡時限為1年期限,即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
本人從2012年5月開始至2012年9月,前后到健身所進行健身,10月開始,由于本人的工作突然調動原因,導致本人無法在當地武漢繼續生活。鑒于此情況,本人向武漢騰盛文化體育運動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尋求其協助解決,但其工作人員說無任何辦法解決此問題。無奈,本人只好自認損失。
2013年3月,本人接到健身會所工作電話,對方在電話里表示,發現本人從去年10月至今,已有近半年時間未到健身所參加健身,并且再過2個月,健身卡就要過期了。
本人將自己的情況向其工作人員做出說明后,其工作人表示,像本人這種情況,是可以到健身中心辦理停卡,或者卡轉讓手續。得知此情況后,本人非常感謝,同時對前期該公司的工作人員的工作不到位表示疑問。次日,本人還是按照其要求去健身所辦理了停卡2個月的手續,并繳納了40元的停卡費。
但在辦理停卡過程中,健身所工作人員表示,停卡2個月后只能恢復2個月的使用時間,而前面6個月的時間為自然浪費,無法補償。然而,本人從去年10月至今已有半年多未去參加一次健身,加上停卡的兩個月,一共有8個月未健身。鑒于此情況,本人只希望健身所能將本人健身卡的期限多延期2個月,但遭到健身所的拒絕。
由于健身所工作人員的失職,導致本人的健身卡未及時辦理停卡或者轉讓,浪費的6個月的健身時間由本人承擔。
鑒于此情況,本人現將情況說明,請有部門幫助其解決問題!本人要求不高,只希望健身所將其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浪費的6個月的健身時間轉為2個月健身時間還于本人即可。
請相關部門督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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