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供熱常年不達標
投訴日期:2013-03-15 投訴地區:黑龍江 投訴人:張先生
我家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宣德街110號,比樂小區,供暖單位是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南崗八公司。
從來不欠熱費,家里的保暖也都盡量的做好了,甚至連各個窗戶都封上了塑料布,但室溫長期不達標,臥室最低溫度曾達13℃,平均16℃左右,對門鄰居常年15℃!給南崗供熱辦打電話投訴,要求測溫取證,但哈市的地方政策是:必須有供熱公司的人到場,測溫數據才有效!所以每次都是室溫提升到18℃后,他們的人才到場,否則從不到場!甚至有一次從投訴要求測溫到來人測溫間隔20小時。。。。,而他們的工作地點到我家直線距離也就10米遠!
為什么測溫取證必須得供熱公司的人到場才有效?為什么沒有第三方的監督取證的部門呢?讓廚子評價自己飯菜的好壞,讓油坊老板來鑒定自己的產品是不是地溝油,你們制定這些愚民規定的是腦袋穿刺了還是真的拿我們老百姓當傻子?!
以前發的帖子,真實經歷,望參考:http://bbs.bingchengwang.com/thread-1320303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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