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原在湖南懷化漠濱金礦工作5年,后來因為金礦被國家接收,經營不擅,以至于后來倒閉,按原有政策應該的到國家的扶貧,像以前的糧倉倒閉,每人上交2W現在人家糧倉的退休和被下放的人現在都有每個月領到2000元的生活補助費,到了漠濱金礦這就要上6W才有的領,這個問題已經隔在這好幾年了,聽我爸說過告到北京去了,可好幾年都沒有給個什么明確的回答,今年我爸查出的了尿毒癥,這是一個很麻煩很廢錢的病,雖然現在國家的政策比以前好了,但我想問下,為什么同樣是為國家工作過的待遇這樣不同,同樣的情況不只是我爸有,在漠濱金礦工作了的大約有400多人都沒有的到這樣的待遇,現在那些以前年輕的小伙子都60到70了還有的已經不在人世了,不知道那些同樣沒有得到國家政策正常幫助的人,現在過得怎么樣,也許我在這里說的并不清楚,但我反應的是一個真真實實的事情,希望的到大家重視及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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