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時候在晉江SM廣場萬達影院一次性充值500元,辦理了會員尊享卡,當時僅告知500元均是可消費的,卡片永久有效的。后來因工作調動,離該影院較遠,就沒有再去消費,當時卡內還有360元余額,在今年2013年4月份前往使用的時候,被告知這種類會員卡和他們后來辦理的什么imax金卡歸為同一類,須每年交200元年費,而我的卡從2011至13年,還有兩年年費未交,扣掉我卡里面的余額360元,還得再交40元才能激活該卡。 首先最重要的是,萬達的工作人員,在辦理該卡的時候,并沒有告知需每年交年費200元!萬達是否盡到了告知消費者的義務?關于該會員卡,辦卡時店員沒說明、店內無條款、未給紙質說明,連其官方網站沒有條款,沒有說明。 還有2011年至2013年,我沒有享受到該卡的權利,特別是2012年后,萬達就單方面把我的卡凍結了,那12年到13年這段時間內,這張卡都不能正常使用,還應該正常收取年費嗎? 如果我這張卡就這樣沒用,那不是10年后,萬達還保留追責我欠他們2000元年費的權利? 萬達影院不允許顧客自帶飲料進去,理由是影響他人及環境,但是他們卻自己賣飲料及零食。因為影院消費的主要產品是電影而不是飲料和零食,這樣是不是涉嫌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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