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04月17日,在西安發(fā)衣服已一個價值伍佰元的藝術品到貴陽,當時我電話聯系了快遞,快遞上門收貨,我將貨物交付給快遞時,快遞檢查時,已告知是衣物和一個玻璃的易碎品,快遞當時告知我說,好的他們會處理,并送回公司打包發(fā)貨,我并飛往貴陽,在第7天時,我在系統查看,貨物才到重慶,隔天我并詢問貴陽宅急送,宅急送表示在下午就會到,一直等,卻沒有到貨,第二天,我就再次催促,打400投訴電話咨詢后,表示會再第二天早上送到,今天快遞來時,我打開看,里面的藝術品就碎了,多次聯系400,400推卸并是一次次說反應給更高部門領導,一直未解決,中午接到宅急送理賠電話,宅急送表示只能按快遞的三倍賠償我無法接受,告知后400后,400又提到五倍賠償,我無法接受,因為快遞拖這么久,而且貨物摔損,是否是一早就出現問題不敢發(fā)貨,現在我五百的東西,賠一百多就可以解決我更接受不了,宅急送說是我沒保價,宅急送當時在收貨時我已告知,為什么當時他沒有告知我保價,而且快遞說他們來處理就可以了?更可氣的是,宅急送理賠告知我他們理賠是理賠,送貨是送貨,不是一家的,我也想問下她打電話給我是以什么身份給我打電話的。服務態(tài)度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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