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乘坐南方航空CZ3496從昆明返回鄭州航班延誤一個多小時,到達后發(fā)現行李箱被摔爆鎖和提手都掉了,求助機場工作人員,他們馬上拿來箱子為我裝散落行李,因為當時已經深夜快一點接機的家人不斷催促我也沒有多想,工作人員說要代為填個賠償申請單請我簽下名字,由于還帶著年老的母親就隨手簽了。出口出又發(fā)現隨身雙肩包里的樂扣水杯可能抽行李時掉在飛機上又馬上求助地勤要求找回。地勤很負責的打了六個電話但被互相推委,三個多小時后讓我們等明天打電話處理。我們是外地的已經凌晨三點多了只好離開;丶衣飞习l(fā)現機場更換的箱子非常劣質,第二天電話客副又互相推委讓我打了不同的四個電話后說是我自己選的更換箱子,本來可以維修或者賠償是我自己選的并且還簽了認可書,昨天根本沒有任何人告知我還可以有別的選折,找到的杯子要自己去機場取。我要求給郵寄被拒絕。后來我投訴后,機場又說找不到杯子,箱子已經簽字沒有辦法。 箱子的事情我沒有認真看就簽字是低級錯誤,但前提是航班延誤至凌晨,機場也未告知賠償方案損害了我知情權還騙我說認可書是申請書,說找不到杯子至盡都沒有人問過我被子是什么牌子什么樣子的就說找不到,還害我們滯留了快四個小時卻得到這樣的回復,我要求機場給我個合理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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