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4日,我去家樂福芙蓉店買東西,結賬時有一張200的購物卡,收銀員說金額為0,我很奇怪,這張卡沒有用過,怎么會沒錢了呢?而且,就算真的消費完了,這張卡應該會收回去,怎么還在我手里呢?我對收銀員提出了質疑,收銀員也解釋不清,讓我去找購物卡部。
家樂福購物卡部給我打印出來了消費清單,購物清單顯示我3月29日、30日、4月12日、19日、20日、24日分別消費10多元到50元不等,消費顯示的是積分兌換,我問購物卡部的人積分兌換是什么意思,他解釋說就是消費,有什么疑問問消費投訴處。
我清楚記得,這些時間,我沒有去過家樂福,而且卡也一直由我自己保管,怎么會有這些消費呢?如果我沒有消費,這些金額是如何產生的呢?積分兌換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且,每次金額也不多,更奇怪的是,24日產生的這筆,就在剛才,有19.6元,可剛才收銀員明明跟我說,卡上余額為0呀。我本來想就此算了,但此前家樂福就曝光實際價格和標簽不符合以及更改日期賣過期產品的問題,我決定較下真,了解下到底是怎么回事,起碼,也給購買過家樂福購物卡的人提個醒,多留點心眼。
負責消費投訴是個新來的小姑娘,同樣無法解釋我的問題,她電話請示上級領導,提到了是不是調監控錄像的問題……但上級領導一番指示后,她回復我說:這種卡是無記名也沒有密碼的,任何人都可以用,所以沒辦法查證,也許是你自己用了或者給別人用了呢。我無語……我問她:你覺得我像是為了200元要誣陷商家的人嗎?
200元不多,卻讓我徹底失去了對家樂福的信任,我想,既然我的卡會出現這種情況,那受害者就不應該只有我一個人,購物卡太多,誰會注意你的卡上什么時候就會偷偷溜走一筆金額,這些錢是怎么溜走的?除了消費者自己,誰能做到呢?答案不言而喻!
我發誓,我永遠都不會再去家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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