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當地時間5月14日下午1:20,本人隨我市商務考察團乘東方航空公司MU582次航班回國。辦理了行李托運手續。共兩件,編號分別為MU37***018,MU37***019。
北京時間5月15日下午4:35到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但在行李領取處只接到編號為018的一件行李,另一件行李丟失。
大約40分鐘,工作人員在確認倉庫內無任何行李后,讓我填寫了一張《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單》,并留下兩個電話號碼021-68335040和021-68335041和我的聯系地址和方式。并承諾在24小時內答復。
5月16日9點后,我多次撥打以上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直到下午2:14分,工作人員電話咨詢是否收到行李。(真可笑,行李在機場丟失,她們開口問我收到了嗎。她們都沒找到,我怎么可能收到?!)并答應繼續尋找。
5月17日,我再多次撥打以上電話,仍無人接聽。按昨天工作人員電話記錄打回去,也提示“我現在不在,請發傳真或留言”。到下午1:35,工作人員回話說行李還未找到,需提供更詳細資料。我讓她把郵箱給我,我把箱子相關圖片發過去,但一直未告訴我。再回撥電話,仍是“我現在不在,請發傳真或留言”。
我覺得,東方航空公司作為知名公司,對旅客 行李丟失應高度重視,不能留下一個永遠也打不通的號碼,讓消費者失去了聯系的通道,只能被動地接受單方面的“答復”。
希望機場方面能開通“綠色通道”,讓消費者知道她們是否真的在找!
本人箱內放有貴重物品,希望能得到合理的答復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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