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3月23日在雙安商場SWATCH專柜買了此款表,表帶上6顆鉆,購買時售貨員再三強調是防水的表,戴了一個月鉆掉了兩顆,因個人時間問題一個月后(5月26日)才去柜臺維修,售貨員說需拿回公司,于是我把表留在了雙安商場。公司今天打電話告知表帶上又掉了一顆鉆,并表示表帶本不在維修范圍,但因確實購買時間短就免費維修一次,再保修3個月,3個月后再出現掉鉆需要以每顆20元錢的價格維修。我認為第一這款表存在質量問題,第二商家提出的表帶不屬維修范圍,和只保修3個月違反了國家相關法規,“表帶應該屬于整機的一部分,根據國家法規應該屬于保修范圍。即使商家在說明書或保修卡上注明表帶不能保修,由于此屬于格式條款,即商家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果沒有采取醒目的方式對消費者進行提示或說明,商家依然不能免除責任。”“其中的具體情況分為如果表帶出現劃痕等問題,則屬于表帶的自然磨損,這種情況確實不在“三包”服務范圍內;但如果是表帶出現自然斷裂或表帶飾品自然脫落,則屬于表帶質量問題,只要消費者能夠提供購物時的發票,并確定不是人為造成的損壞,商家就應該履行“三包”責任。只要在保修期內,商家應該對損壞的表帶進行免費維修或者更換。”因此,我對雙安商場SWATCH專柜售后的答復提出異議,對這款表的質量和SWATCH的售后表示不信任,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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