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托朋友買了點東西,用快捷快遞給我寄到我家。然后第二天下午兩點左右,收到自稱是快遞公司的電話,給了兩個地方名給我,問我這兩個地方哪一個離我那里,我問他,沒有幫我送到我家嗎?他說沒有,只送到這兩個地方,讓我自行取貨,這兩個地方,一個我比較熟,路還算知道怎么走,所以就讓他送到這個地方吧,他說等一會再給我發詳細的地址,讓我到那里拿就好,由于我比較急用,只能和快遞妥協,自己去拿快遞......
2點左右問我的,我五點左右打電話問了,快遞為什么還沒到,他說剛出門十幾分鐘了....這是什么服務效率,明明2點左右到的快件,居然五點多的時候才發出,然后6點多的時候才打電話讓我去拿,到了他指定的地方,花了四十分鐘左右,來回的路程我就花了一個多小時......如果不是為了方便,干嘛還請快遞送東西呢?明明的送貨上門,怎么成了自行取貨呢?這到底什么樣的服務質量與態度呢?
早上我撥打了快捷快遞的投訴電話,對方給的說法是,我這個快件超期了?雖然我沒少用快遞寄東西,不過真不知道超期是什么意思。我就是希望快遞公司給個合理的解釋,可他們給的解釋卻是,我這個快遞超期了,而且在寄快遞的時候,也與我那個朋友事先聲明了,這個快件要自行取件,可我卻問過朋友,說沒有這會事,快遞公司有明顯的推卸責任的做法........
作為一個消費者,我花錢就是為了得到良好的服務質量,寄快遞,還讓客戶自行取件,我寄了這麼久的快遞,還算是第一次碰到.......
不管結果如何,快捷快遞明顯有欺凌客戶的做法,我只求要一個圓滿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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