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號寄一包衣服到新疆。內物為童裝批發到新那邊客戶銷售的。結果到荊州十多天沒有音訊。客戶等著貨賣。結果7月初打個電話來說貨搞丟了。然后沒有任何音訊。沒辦法投放到國家郵政局。郵政管了幾天來個電話三痊郵費賠償。郵政局來個電話問我這樣滿不滿意。我說這樣肯定不滿意了。他說那你愛上那兒投訴那兒投訴去。你也可以上訴訟法院。我暈。我上訴郵政局是想讓你幫忙解決問題的。你卻推得一干二凈。正如某位內部人所說的“郵政局也是個不講道理的地方。你沒填保值的話難得搞嬴他們,光投訴弄不痛他們”難道我們作為一個普通的發眾就不沒辦法維護自己的權利了嗎。就拿EMS快遞和其它民營快遞來說吧,其它民營快遞如果東西丟了至少都會按你的實際成本來賠償。如果上訴甚至還會被罰款。可郵政局倒好。EMS作為他下屬的一個家國企。這樣做完全是在袒護它。這能平民憤嗎。怪不得好好多人說,郵政的都是霸王條款。可以為所欲為。國家也該管管了。郵政法也該修訂了吧。它不僅沒有服務好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還嚴重損害消費都的利益。很憤慨。望核實明查。不行直接焦點訪談給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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