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收件人在我家購買了個電燉鍋,然后下午打包好后交給匯通快遞快遞到收件人處,29日因為學校周末所以沒人在校,快遞員黃其源在沒有聯系我的收件人的情況下私自把快遞讓門衛簽收,收件人在7月1日到校并現場查看快遞,發現電燉鍋內膽全爆裂,完全是因為物品被亂丟而造成的,在收件人和我方聯系后,馬上致電給南村匯通要求取件退貨,并做相應處理,南村匯通與白云匯通聯系,但白云匯通快遞員黃其源拒絕上門取件退貨,說如果他上門取件退貨就相當于承認了他損壞的快遞,但我想咨詢,一,在我方打包裝的時候,東西完好的情況下怎么去到收件人那全碎了,這個肯定是運輸過程出現了問題,才會導致貨物全碎,二,憑什么快遞員黃其源拒絕上門取件退貨,三,后期快遞給我電話說這個快遞是經過電話確認可以放門衛才放門衛的,但我要求他們提供授權證明書的時候卻給予拒絕,導致最后害我損失了110元,快遞運輸過程導致貨件損壞卻推卸責任,要求快遞給我解釋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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