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號與小阿華母嬰服務機構簽訂合同,幫寶寶制作胎毛章和手腳印,付款總額3988.合同上答應60天交貨。
7月底收到手腳印,寶寶生日刻錯。我要求改正,小阿華承諾幾天就改好送到。經過幾次催促后,小阿華說將在8月10號左右和胎毛章一起送到。
8月10號左右收到制作的胎毛章及改正的手腳印,驗貨發現寶寶名字刻錯(蓬字寫成了左右結構)。[在下合同的時候,我們當時就和小阿華工作人員確認字要寫成上下結構的。]
拒收胎毛章后,小阿華沒有主動聯系解決方案,我電話催促后要求重新制作及補償,主管黃小姐辯解說蓬字行書有左右結構,所以不予補償,但是確認一周后一定能叫工廠重新制作完成(8月19號電話確認)。
但是8月26號仍然沒有收到重新制作的胎毛章。電話詢問,說產品還在工廠制作。對于沒有實現承諾,主管沒有給出信服的解釋。
到投訴此刻,我仍在等待小阿華的答復。
因為小阿華幾次做錯寶寶紀念品,因此作為客戶我非常不滿意。對于他們60天才能完成的產品,10天就能加急做好,也存在疑惑(胎毛是否仍是寶寶的?胎毛章材質是否是同意的材質-小阿華說是象牙材質?)
希望315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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