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拜托申通快遞(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集賢苑中街網點)托運一臺臺式電腦由廣州發往汕頭市。郵寄快遞的時候,經過申通工作人員確認并保證包裝妥當,工作人員并告訴本人,運輸電腦是高價值產品,需要保值,并在工作人員的要求下,保值2500元,收費75(加20元運輸費,一共是95元)。工作人員一再強調電腦保值后是不在普通運輸的車輛,是在高價值貨車運輸,不同一般的快遞運輸車,保證不會給損壞。
于8月19日下午,由于汕頭快遞公司運送使用大貨車,進不來家里這邊,所以本人過去大馬路與快遞人員拿快遞。下雨天,加上三個大件,廣州快遞公司也說明是高價值大貨車,不會有事。簽收的時候非常放心,加上在馬路邊,電腦需要通電才測試。快遞車很快走了。
回到家中,拆包才插電發現電腦顯示器壞掉了,主機金屬整個變形,主機塑料部分脫落,CPU風扇斷開。打電話和申通反映情況,汕頭,廣州,總公司申通快遞三方相互推卸責任。最后廣州申通方答應寫賠償申請書向申通總公司申請賠償。快遞方改口說,保值費只是保丟失,不保損壞。
于9月1號,申請書結果,申通公司不答應賠償。
現在本人作為消費者,一人承當了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的電腦損壞損失費用,和高額的保值費用。至此響315投訴申通快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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