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EMS不能按時將快件送達目的地 并要求自取太霸道 | |
投訴目標:撫順市塔灣郵政所EMS投遞件 | 投 訴 人:徐先生 |
投訴時間:2013-09-17 | 投訴地區:遼寧省 |
處理結果:http://www.zu001.cn/plus/ts_view.php?aid=99071 |
在給用戶發貨選用的是EMS快遞,送貨到郵寄地址處;這是ENS快遞的基本職責,但是我公司發的快件號為:1060157137104;9月12號從杭州發貨,14日早9點就已經到達撫順,17號還沒有進行投遞到用戶目的地。從撫順市到收件地址僅僅需要30分鐘行程,卻在郵局停留3天,并且不能完成其最基本的送件到收件人的義務。并讓收件人自己去領取,郵局地址與收件人地址距離較遠。并且不能在郵件到達撫順后及時通知收貨人。由于是企業設備用的設備附件,并且比較著急才選擇了EMS快件投遞,但是完全耽誤了使用方的使用時間。并且投訴了兩次,并沒有得到回復。嚴重損傷的我們消費者的心,郵件費收取得是送到郵寄地址處,但是卻讓消費者去郵局領取。太坑爹了。截止在我寫這封郵件的時候,EMS還在撫順郵局,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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