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申通快遞態度惡劣 未告知客戶情況下私自銷毀包裹 | |
投訴目標:申通快遞 | 投 訴 人:王女士 |
投訴時間:2013-10-14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處理結果:http://www.zu001.cn/plus/ts_view.php?aid=103586 |
您好,本人于2013年10月7日拜托南京申通快遞六合分公司承運一包貨物,在告知是化妝品的情況下該公司工作人員攬收并收費。但數日后仍未到達。在本人電話查詢的情況下才知道我的貨物已經被銷毀。本人之前沒有接到任何通知,完全不知情。
丟失貨物造成本人近兩千元經濟損失并且丟失了客戶信譽。投訴申通客服要求其賠償,結果他們態度惡劣,拒不承擔,最后只啃賠償200元。本人難以接受。
首先,因為他們在明知是違禁品的情況下還收寄,由此造成的后果不該由無知的消費者來承擔。本人的包裹中只有1-2件為液體狀(也就是他們所說的違禁品),其他都是正常貨物,如果他們事先告知可能造成的后果,我可以選擇分開寄或者不寄。
其次,他們事先也沒有提示有保價服務,只是事后在強詞奪理說免單背面有條款。我國合同法有明確規定,約束性條款必須在醒目位置重點標注并且口頭提示,他們并沒有做到,并且條款在背面用極小的字表示,我們消費者簽完字就被收走了,根本都不知道后面還有字,也就喪失了選擇性。
最后最最關鍵的是他們在沒有告知并且征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就把我的包裹銷毀了,快遞公司只是承運方,物權并不屬于他們,他們有什么權利私自處理客戶的貨物。并且事后也不能提供銷毀的證明。那作為消費者完全有理由懷疑快遞公司私吞,因為他們所要承擔的風險成本實在是太低了(郵費3-5倍)。
申通如此胡亂作為造成個人損失,懇請幫助我主持公道,挽回損失,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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