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315消費者協會:你好!本人9月26號下午,在海口市南寶路郵政營業廳寄一部手機(iPhone4S8GB版白色全新機和優質保護膜一張,總售價3486元)普通包裹單號(KA01664508846)到往長沙市瀏陽地區普跡鎮書院村羅家組張新先生收)9月28號到達長沙地區時在途中,包裹不幸丟失,經當時包裹包裝嚴謹防摔防震基本到位,附帶電池不能走航空,未保價,本人當時對郵政快遞表示強烈的信任采取未保價的舉措,同時收件人的地址在包裹進入郵政系統收件人輸入錯誤,服務員也并沒有說貴重物品未及時提醒和包裹丟失的賠償責任,里面包含所有手機原價購買票據,經過郵政客服11185查處后,只是說到當地郵政營業廳辦理索賠,而藍天路工作人員一直怠慢至今一個月,長時間耽誤收件人的時間和精神損失,并沒有給我和收件人合理的解釋,包裹因為什么原因而丟失?在什么地方丟失?!郵政快遞類似情況平凡出現給廣大人民群眾擔憂,同事拒絕售后按原價賠償包裹損失,讓百姓不得不質疑郵政產部內部盜竊,由此而不承認錯誤,特此,致信315協助!按收件人要求辦理全額索賠,至今?趨^域郵政廳相關工作人員未給予合理的回復和解釋,公民財產安全不受侵犯,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希望315消費者協會給予我本人和收件人討回個公道!在此言謝!消費者受:熊浩,1303499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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