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本人從 杭州濱江區彩虹城小區郵寄了大約50公斤貨物至天津,共花費大約240元。
快遞收件員建議我分成3張快遞單寄往天津,其中一張快遞單200006327536部分貨物丟失,當時對于破損件拒收,此單剩余物品寄回發件站點。
發件站點給的處理建議:賠款400元。本人不接受賠償金額,給全峰客服電話4001 000 001 至少打過10次電話,回復:建議您 考慮400元,建議您再考慮一下。發件站點會聯系您。但是 2個月來一直不曾處理,2013年10月24日,第10多次聯系 全峰400客服電話,說是,這個金額我不接受,先把剩余未丟失物品返還給我。杭州濱江站點掛斷電話,然后拒接電話。
15397108915 為全峰快遞 杭州濱江站點 電話。
此為投訴國家郵政局的內容,國家郵政局 回復為:
您好,經調解!上海全峰快遞公司于2013年11月3日回復:此件客戶申訴快件短少,經核實,此件于8月19號由浙江發出,因快件破損導致收件人拒收故安排退回至始發地。與申訴人協商賠付250元金額(運費:50元 無保價)表示不能接受,已解釋,建議申訴人重新考慮。浙江省郵政管理局申訴中心11月4日回訪該申訴人,該申訴人不接受此處理結果,建議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請問,消費者的貨物收到損失,快遞公司兩多月不曾主動解決。在快遞人員接收件時,建議分三單發送,但是并未告知如果丟失物品,分三單郵寄,索賠是按照一單的費用來處理,如果只郵寄10公斤的物品,郵費單價就不是按照5元每公斤來計算。快遞行業就是強賣強買的行業么,消費者受了損失,只能接受 他們單方面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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