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日在廣州一家店買了東西
12.4日快遞跟蹤顯示已經簽收
但是直到現在沒有收到任何快遞件。聯系溝通快遞,態度不好,想把責任推卸到收件人,收件人方正在查閱手機通話記錄,如果確實當時通過電話,但是快遞件已經丟失,快遞方應當付全權的賠償責任。
不管當時找誰簽收,必須經過收件人允許。
現在快件丟失,快遞必須給一個合理解釋和全權的賠償。
物流:圓通速遞
運單號:7425003203
2013-12-04 16:40:19 山東濰坊市臨朐縣公司已簽收
賣家已發貨
2013-12-01 22:18:12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中山大學公司已打包
2013-12-02 00:59:46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中山大學公司已收件
2013-12-02 02:52:31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中山大學公司已發出
2013-12-02 04:37:24廣州轉運中心公司已收入
2013-12-02 05:30:47廣州轉運中心公司已發出
2013-12-03 11:40:31濰坊轉運中心公司已收入
2013-12-03 12:01:04濰坊轉運中心公司已拆包
2013-12-03 12:05:27濰坊轉運中心公司已發出
2013-12-03 12:05:40山東省濰坊市公司已收入
2013-12-04 05:26:10山東省濰坊市公司已發出
2013-12-04 08:15:14山東濰坊市臨朐縣公司已收入
2013-12-04 16:40:19山東濰坊市臨朐縣公司已簽收
信息來源:圓通速遞運單號:7425003203
另外這個是給家里老人買的高血壓藥品,鬧出人命可不能這么溫和的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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