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份,買了一臺電腦,因當時沒那么多前,看見可以分期付款,于是就選了分期付款,當時辦理公司就是捷信,共分12期,每期還款368元,到2013年10份應該還清,由于九月份雨中秋和國慶,急需用錢,因此拖了一個月沒付款,九月份的錢10份放到銀行卡里,到11月17號通知扣款,11月20號又把10份改扣的款放在了銀行了,本以為會12月初會扣,到12月底我發現錢還沒扣,于是我打電話問捷信客服,為什么不扣,她說了一大堆,我什么意思都沒明白,然后就掛了,最后說明天會有人來處理,結果根本就沒打電話來,我以為此時問題就解決了,沒想到1月24號突然有個打電話了,說是捷信的,然后說我因為沒還錢,存在欺詐,還要到公安局去立案,要我馬上還款,自己暈死了,后來去銀行查賬,最后一期錢還沒扣,我忍了,后來她們說最后一期要怎么怎么扣款,要到郵局去匯款才行,我說好,準備去的時候她給我說,要匯580多元,我就搞不懂了,368元的換款,她說有拖欠兩個月,滯納金就要兩百多,這是什么啊,比高利貸還坑,而且我在12月就打電話給捷信公司,現在那個200多滯納金我是不會出,因為是她們公司內部的問題,而且感覺她們一直在忽悠我,我要她們給個合理的解釋。并且取消那200多元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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