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年前1月24日在寶雞韻達快遞郵寄的是相機鏡頭,快遞費 15 在到湖北時 丟了 打電話到韻達公司投訴 韻達公司1091號業務員給我回電說只給賠付運費,而且態度強硬,說讓我同意就給賠付,問其他問題一概不理,只要求我同意,也不給任何歉意的解釋,我覺得非常氣憤 。
因為沒超過2000 我也就沒保價,難道只有保了價的才能安全送到嗎,不保價的可以隨意丟失,因為運費就那么多,即使是5倍 也超不過100。 即使是個人賠付 丟十次快遞賠付的錢
也絕不會趕上物品的價值。 這明明就是他們企業內部管理不規范和混亂所致。
現在電商發展的時代,快遞的業務多了起來 難道如此簡單的賠付處理 他們就能逃脫了責任,把他們的不規范和混亂導致消費者的損失強加在消費者身上。 他們的逃脫理由無非就是運單上面的單方面的條款 。還給我說過是郵政法規定。但從合同法來說他這種不對等和單方面的約定,在把我的物品丟失了后就不成立了。也是違約在先,還強硬的要求我接受他不平等的約定 我掏了運費同樣也是消費者 要從消費法上來說 他們也是要賠償我的。
他們的態度我覺的非常的不合理和氣氛,所以在此提出申訴。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