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月22號在電信辦理好業務,相關物品電信公司委托順豐快遞寄給本人,當時和電信客服溝通好物品費用刷卡支付,2月24日-2月27日本人要去外地出差,在2月23日晚我上致電電信客服告知這一情況,并表示周五可以簽收,電信客服表示沒有問題,2月25日順豐快遞人員來電,我告知對方在外地出差,約定周五(28號)再送過來,28號上午快遞人員來電,由于當時正在外面買東西,告知對方大約10分鐘左右到家簽收,快遞人員說很忙,不能等,預定在下午1點在送過來,下午1點左右,再次致電快遞人員并告知位置,快遞人員又說正在派件暫時過不去,讓我再等半小時,下午1點40分,快遞員送來包裹,沒有帶POSS機器,我解釋說由于電信業務要綁定本人銀行卡,此次消費要用銀行卡消費,快遞員說回去拿POSS機大概要到5點左右再過來,等到5點半的時候,快遞沒有來,我打電話區詢問,快遞員說沒有機器,機器被同事拿走了,要送可能要晚點,我說沒問題,盡快送過來。
3月1,3月2號,雙周末,沒有任何快遞員聯系我,3-3號本人致電聯系中國電信,電信客服給順豐單號688568583074,致電順豐客服查詢時,被告知此單滯留已超過7天已辦理退貨,退回發貨方,如需派送需要發貨方重新發貨,有以下問題需要順豐方面回復:
1、順豐公司人員明知顧客在家,為什么周末不送貨?
2、順豐公司和電信有約定7天不簽收進行退貨,為什么還在時間范圍內一直不送貨,直到拖延超出7天,單方面辦理退貨
3、順豐公司在明知超7天要退貨的情況下,也直到顧客在家,為什么不電話告知這點?
4、從2月25號,到3月4號(今天)我的貨在哪里?順豐一直在推卸責任,沒有任何補救措施,一切都覺得理所當然,服務態度極差。
5、貨物從白云區發往白云區,走路都送過來了,為什么要用這么多天
6、要求賠償28號請假在家等件的誤工費、電話費、貨物未能正常按時使用等所造成的損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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