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在阿克蘇發出三單速爾快遞到杭州。第三單快遞單號是860072113924共9件24箱東西,收到時發現其中一件兩箱的核桃不是自己的,是第二單寄給朋友的兩箱核桃,而自己的一箱29公斤的東西則丟失,里面有9.5成新鞋子、郵集紀念冊、發票等貴重物品,價值3000多元。多次與阿克蘇速爾、廣東速爾總部投訴溝通,均不做處理,并向阿克蘇地區郵政局作投訴,也只是作了備案工作,而沒有其它作為。收到的物品發現地址在箱包封條的外面,有多處膠帶拆開再封的現象,懷疑被拆包,并故意將第二單的兩箱核桃打成一件,充數發于第三單中,有故意調包嫌疑。歷時三個多月,卻一直未等到速爾快遞的正確處理結果。更可氣的是,前兩天阿克蘇快遞總經理回電,污蔑我們訛詐,說前后投訴聲稱的丟失東西不一致,我們從一開始投訴就告知過對方丟失的所有物品,有投訴錄音證明和打包前的照片證明;污蔑我們扣押他們兩箱物件,那兩箱物件就是第二單誤發給我們的那兩箱,收件人和寄件人都是我們的同事和朋友,因此,早就直接把東西送回到了收件人那里,無扣押一說,相關人都可證明;三是說我們未做貴重物品的申報,在寄快遞時向收件業務員詢問,所寄物品中有紀念冊等貴重物品,是否需要在進行申報,業務員說不需要,只要把最主要的干果核桃等填明就行,在向速爾投訴的過程中業務員也已承認,也有錄音證明。我們希望速爾快遞能盡快正確對待、處理這件事,給我們個滿意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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