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為:順豐快遞將我司貨物丟失,造成我司損失1萬多元,但他們說最多賠3000元。所以我要請求支援,要求全額賠款。
半年前,我司是順豐快遞的簽約月結客戶,我司2013年8月20日晚上出貨3-8491-B2DL機種531PCS到石排鎮, 約19:30順豐快遞員來收貨,出貨包裝紙箱長約40CM,寬約30CM,高約30CM,單號為113 271 053 639,快遞員張春偉收貨離開后約40分鐘又打來電話說把我們的貨物遺失了,在往返的路上去找過還是沒找到,確定貨物是丟了。我這邊接到電話后很是著急就打電話給順豐全國統一服務熱線4008111111,告知快遞員把我們的貨物弄丟了,我們要急著出貨的。接電話小姐問了快遞單號和收件人地址.電話.姓名及收件員工號說查一查再回復我們。我這邊又連忙通知石排客戶的謝小姐,謝小姐要了快遞單號,說貨物丟失了很麻煩因為要急著出貨給客戶是需要空運的。具體賠償金額要上報后才能知道。
8月21日中午11:00時候謝小姐發來賠償明細的郵件:材料成本531PCS*8.6元/PCS=4566.60元,需要重新買材料生產,影響出貨時間,空運給客戶,運費約5000元。我們就打印了賠償單另外加上源創加工費¥765.70元,人民幣合計:¥10332.30元。并電話通知順豐收件員張春偉過來拿客戶發來的賠償單,但當天收傳員沒過來拿,到23號收件員張春偉拿走了賠償單說金額較大要上報公司看怎么賠償。等了幾天之后因順豐未回復,我又打電話到4008111111,詢問有誰負責我這邊的賠償事情。之后有個李小姐打來電話了解情況,但未談賠償的事情,說會上報后再回復我。過了幾天之后還是一個女的打電話過來說了解情況,還問是不是我自己把貨弄丟了,我很生氣,說她太沒誠意了,自己的收件員把我的貨弄丟了現在卻還在這里推卸責任,我是在等順豐的人跟我談理賠的不是聽她在這說這些沒用的,她說知道了之后便結束了通話。之后幾天一直沒有人再回復這件事。我又打電話到4008111111投訴沒人處理我這邊的遺失件,過了約兩天到9月4日順豐吳先生來電話說他是理賠小組的,由他來負責我這邊的賠償,電話:0769-88981886傳真0769-88982812我又重新傳真了客戶要求賠償的明細單,另外他說5號會有人過來具體了解情況。5號下午順豐兩人過來具體詢問遺失的過程,并說他不是談賠償的只是過來了解情況的,并給了他的明片(黃勇 電話0769-88982862手機13829262202公共事務部安保經理 東莞市寮步鎮竹園管理區溫竹路8號)詢問他們的收件員收貨的時間及什么時候通知我們這邊貨物丟失.出貨紙箱的包裝大小及紙箱內有沒聯系人,有沒收到拾到者電話,什么時候通知豐順丟失貨物及周圍有無廢品站等)還說要了解清楚有沒有自己的員工把貨物拿走的可能,詢問大約30分鐘左右。后來說會盡快上報處理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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