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中午十二點十分左右,我在學校小東門取了韻達的一個快遞。我買的是硬盤。我當時要求快遞員給我拆包,他告訴我沒有刀子。我看了一下包裝,半天沒拆開,我就拿回寢室拆開,結果發現里面硬盤的盒子已經被打開,整個包裝盒內只剩下硬盤盒子,硬盤的保護套和說明書。還有防震用的報紙。硬盤和數據線都不見了。我拿回取快遞的地方反映問題,他們說不是當著他們的面拆件。責任不在他們。我就打了韻達快遞的電話投訴他們不給當面拆件。當時客服人員要求提供快遞單號,我就和快遞員要我簽了字的那張回執單。他們告訴我已經被拿走了。我明明看見回執單就放在車里,我就自己去找,其中一個快遞員就對我動手推搡我。我再次打了客服電話,投訴這個問題。他們問我希望怎么解決,然后告訴我解決方法只有快遞員給我賠禮道歉。然后他們給上級領導反映問題,給快遞員做出相應的處罰。我要投訴韻達快遞在送件過程中有偷件的現象,還有快遞員不給當面拆件在簽字并推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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