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由于湖北原材料緊缺,我公司在網絡上找到一家上海材料供應商上海科惠化工有限公司,其總公司是青島嘉茂貿易有限公司,24日便電話聯系詢問價格等情況,25日對方提供了銷售公司及總公司的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傳真件),并簽訂了合同,貨款67700元,我公司由公對公打款到了青島嘉茂貿易有限公司,規定付款后三天內到達,29日材料還沒有到達,便打電話詢問,結果對方手機、座機一直處于停機狀態,傳真機自動接收,于是上網查詢兩家公司信息,工商網里上海的查不到,但是青島的可以查到,我便向上海110報警,上海警方叫我向鄂州當地公安局報警,我去區公安分局經偵報案,辦案人員說:如果上海有這家公司,那只是違約,如果沒有這家公司,上海方出示證明才能立案。2號我趕往上海,根據合同留下的地址,沒有此公司,打電話到普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幫助查詢,也沒有此公司,于是又向上海當地警方報警,警方又叫我回去當地報案,幾經周折。由于公司較忙,此事一直拖到現在,最近又在網站上看到青島嘉茂貿易有限公司的宣傳網站,有明顯的更新,只是電話換了而已,所以想借此315維權日來幫忙解決此問題,望得到滿意答復。
本方可提供 1.雙方簽訂的訂購合同
2.對方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本方的付款憑證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