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4月20日上海婚博會上,在“維納斯”訂的婚紗攝影套餐,訂單號:0001467,投訴該影樓不誠信,屢次欺騙消費者。
欺騙內容:
第一:訂單的總價是1萬元,訂金是3000元,但是刷卡的時候被莫名奇妙地刷了全額款1萬元。
第二:當晚回家細看訂單,發現預約單上的內容與銷售推薦我的套系不符。銷售介紹我的是【黃金湖岸C套餐】而附件中打印的卻是B套餐,雖然個別內容有做修改,但是與C套餐還是有差別。
與商家溝通過程如下:
4月21日前往去維納斯總管理處淮海中路388弄28號,向商家投訴以上欺騙行為,提出退單,全額退款。商家敷衍地讓我填了“情況反映溝通表”7天內給我回復。并和我說如要退單,要我賠償20%的違約金。
與商家溝通的結果:商家要扣除我20%的全款作為違約金后方同意退單,我不同意。
質疑:
1、要求退單是我消費者的權益,不需商家批準。商家在【情況反映溝通表】中寫道“7日內回復”欲拖延我的投訴黃金期。
2、商家不誠信,屢次欺騙在先。我提出退單,非我意愿。不存在我違約。
3、我的訂單是全額付款,沒有定金部分,不存在壓扣定金問題。
4、我的訂單拍照時間未定,商家也未開票給我,我在下單后次日就聯系商家退單,不存在退單后匯造成商家損失的問題。
要求:全額退款。
附件清單(已發送至tousu@315online.com)
1、4月20日的預約單
2、銷售介紹的套系內容
3、4月20日當天付全款的簽單
4、4月21日去維納斯總部投訴的【情況反映溝通表】
投訴人:鮑康偉、仲笑歡 聯系電話:1860160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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