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號為131745437802,2014年4月30號第一次投訴后,因為重量問題順豐公司存在亂收費問題,已撥打順豐投訴電話,其后5月4號單號為131745437875又出現同樣的因為重量亂收費就問題。在已投訴兩次的情況下5月9號下午收到快件131747121988又出現同樣的亂收費問題,這三單在快遞員送單的時候都已現場復稱拍照。本人從2013年開始每個月都有很多從廣州過來的到付件,從未復稱,僅僅4月30號到5月10號之間就出現三單亂收費現象。可想而知這種亂收費現象在順豐廣泛存在,趁消費者很少會復稱從中收取費用而牟利,此問題希望監管部門對此進行嚴懲以及監管,出現一次有可能是失誤,10天內三次就說明這是一個普遍現象不僅僅是偶然現象,我要求順豐公司對其賠償,按照10天多收取21元,以此類推一個月就是63元,從2013年11月份開始每個月都有從廣州以及深圳發來的大量到付件,以此類推6個月就是378元。這三單我均已撥打全國客服4008111111投訴,順豐也表示的確有亂收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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