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韓國的妹妹給家里人寄了一箱禮品,4月21日從韓國發出,4月28日上午收到EMS送貨員電話,告知包裹破損,要我去派送點清點貨物是否有丟失,中午12點30分,到達珠暉區派送點,當面清點,包裹原重量7.595KG,現場稱重6.9KG,清點丟失貨物大概價值460元,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填寫了開拆郵件記錄單,然后詢問丟失物品的情況怎么解決,大概多久能解決,沒有一個明確答復,只說回去等待;厝ヒ院螅挛4點左右送貨員將貨物送上門,我再次詢問如何解決,答復是不知道,要等領導回來。然后隔天致電送貨員詢問事情處理的進度,送貨員要我打8387233,說這個號碼是售后處理電話,然后打過去只說這個情況跟他們無關,要由韓國的郵局負責。再致電EMS全國統一電話11183,得到的答復也是由韓國郵局承擔責任。然后再次致電8387233,還是一樣的答復,好說歹說才答應可以跟韓國的郵局申請查詢這個事情。再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作為一個消費者,我認為包裹破損或者丟失不管是寄件方還是收件方,尤其是這種跨國郵件,既然我們做出了申訴,就應該由快遞公司來調查丟失責任方是哪一方,畢竟我郵件發出的時候是完好無損的,那么問題就是出在貨物的配送過程中,更何況收到的包裹箱上,有EMS的中文標識卡片,內容是“04-26 11:35 湖南 衡陽國際 局收號碼7105 局發重量7.70”,這個標識卡片我認為已經很能說明在哪個過程丟的的問題了。
希望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而不是在相關部門一次又一次的拖延之中不了了之,望答復,謝謝!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