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順豐退款問題 | |
投訴目標:順豐快遞 | 投 訴 人:董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6-13 | 投訴地區:福建省 |
本人于2014年6月9日在58同城網二手手機見一蘋果手機出售信息,QQ聯系賣家詳談中,賣家只獲取了本人聯系方式后就匆匆發貨。經過一天思考,9日晚本人曾QQ向賣家提出取消訂單申請,賣家未置理!快遞公司于11日17點12分{6月11日17點12分}將快遞送到本人公司門口,因本人不確定快件相關信息故未收件!期間快遞公司有電話催我收件,電話于6月11日19點31分接通告知本人收件!{經本人詢問電話員得知寄件來人字跡模糊無法辨認,且只告知本人為1480元物品}6月11日17點58分快件再次送至本人公司門口,快遞員要求先付款后再收貨簽名,{寄件聯絡人字跡填寫模糊且地址為“廣東深圳市”聯系電話為15915345***}本人將貨款先給快遞員后,經拆件發現為假仿制手機,但快遞員已經迅速離去!本人18點下班后聯系賣家電話一直無法接通,QQ也不回談。電話告知順豐快遞客服,客服只說會跟進查詢,要求本人自己聯系賣家本人稱他們和賣家有相關協議等等而且還無法告知本人貨款是否轉入寄件方帳下!...總結:試問順豐快遞公司的代收貨款條件難道只是擺設?無法聯系的商家也能成為月結客戶?聯系方式填寫不合格物件也能接收寄送?快遞員未經買家驗貨就可收款走人?對于《郵政法》需對托寄物品進行查驗執行是否到位等等一系列違規違法行為。現特請315消委們還廣大群眾一個真相,還本人一個公理!順豐快遞單號:118879084671寄件人電話:15915345284順豐電話員催件電話:18750219*** 本人聯系方式1853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