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該店看了一款上海大眾斯柯達品牌2018款昕銳普通版,回家后我在該店網站上看到本款車裸車價是5.09萬元,而買給我的價格是5.5萬元,我去問為什么?該店說這是為了吸引顧客。我拒絕購買并要求退回訂金。
回復內容:
商家:與用戶簽訂了合同,履行了合同要求。;
消費者:該店只開了一張1000元收據,并沒和我簽訂任何合同,;
客服:請回復投訴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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