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快遞快遞員過失丟件,順豐快遞賠償不合理
一、事情經過 我于2018年8月16日寄往南京客戶徐海平一件翡翠蛋面,價值1980元(淘寶交易有交易記錄),順豐單號836058405326,于8月17日上午由快遞員王坤旭派件。8月17日中午12點客戶反映接到王坤旭電話說快遞丟失,本人第一時間聯系了該快遞員,要求他盡快去尋找,該快遞員說現在沒有空要到下午2點后再去尋。17日下午3點本人再次致電該快遞員尋問情況,該快遞員表示快遞找不到了,問我價值多少,當我告知價值1980的情況下(但并未告知是什么物品),該快遞員立刻說他家有親戚也做這行,我的東西根本不值2000元,我在框他錢,并且說東西肯定沒了,就是他弄丟了,他會負責,該怎么賠就怎么賠。18日早上6點發現快遞已經顯示簽收,我馬上聯系客戶尋問是否收到,客戶說沒有收到,是該快遞員對此快遞進行了虛假簽收。此后數日順豐客服多次聯系我承認快遞丟失,但多次溝通后始終只肯補償300-500元,也未對該快遞員進行任何處理。
二、訴求
1、要求順豐公司按照貨物實際價值賠償。由于快遞員王坤旭的個人重大失誤造成快遞丟失(他本人承認弄丟并有電話錄音),同時在未告知什么東西的情況下快遞就知道里面的物品并表示不值2000元,我有理由懷疑該快遞員打開過快遞包裹并監守自盜,因此不應按照順豐公司相關快遞條款進行賠償,而應根據實際價值賠償。如果順豐公司只承擔300-500的賠償合法,那我委托順豐公司向該快遞員索賠,要求他兌現他所說的“東西是他弄丟的,他會負責,該怎么賠就怎么賠”的話,補足貨物的價值差額。
2、要求該快遞員進行道歉。在快遞丟失后,我與該快遞員多次通話,他沒有為自己丟失快遞道過一次歉,并且不積極尋找快遞(更增加了我對他的懷疑),而且說我框他錢,根本不值2000元,態度惡劣。同時18日早上對該快遞進行虛假簽收,想要逃避責任,情節惡劣。
回復內容:
商家:您好!關于您反饋的單號問題,我司已經進入理賠階段,請留意與我司理賠人員溝通協商,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系95338處理。;
消費者:貨物損失1980,順豐只賠500,要求順豐道歉并按實際損失1980賠償,快遞員態度惡劣,監守自盜,要求順豐處理該快遞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