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 本人于下午18:00在姑蘇區(qū)廣濟南路西城永捷23樓2307世紀佳緣實體店被洗腦3個多小時后刷信用卡和花唄共計15800元,然后才給出示合同,由于時間已很晚21:40困意十足,再加上合同有一二十頁來不及仔細解讀的情況下快速簽訂了合同。后來本人確實感覺還信用卡和花唄壓力較大,工作辭掉的情況下還要交房租什么的,不想再有后續(xù)的約見女會員的服務了,于是在一周后請求退款。來到實體店后跟杜經理口頭協(xié)商好2周之后也就是9月4號給我回復。這個期間并沒有出具任何書面的退款協(xié)議或者退款通知書,兩周后9月4號卻被告知不能退款。 2018年9月7日,經過本人多次投訴,總負責人苗彩沛經理打電話通知9月8日上午10:00去實體店辦理退款。第二天來到實體店后,苗經理開始也不同意退款,在我的一再堅持下甚至撥打了110尋求協(xié)助的情況下,同意退款但是要扣除30%服務費和違約金。 這讓人難以接受,我的理由如下: 這違反了《世紀佳緣紅娘服務合同》第二條:服務過程 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為甲方開通CRM系統(tǒng)的相關權限。甲方通過登錄CRM系統(tǒng),從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列表中選擇約見人選。
2. 乙方根據(jù)甲方選擇的約見人選名單與約見人選聯(lián)系,并向約見人選介紹甲方的情況,如約見人選同意赴約,乙方將為雙方安排約見事宜;如果約見人選不同意赴約,甲方可以從候選人中再選擇一位約見人選,以彌補因約見人選不同意赴約而減少的約見人數(shù)。
3. 甲方在完成約見后,應通過CRM系統(tǒng)如實反饋約見情況,如在約見后三天內未反饋的,CRM系統(tǒng)將默認此約見已經完成。
4. 下列情況將被視為乙方提供了一次約見服務: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不完全符合附件四中約定的標準,但甲方認可并可完成約見的;乙方與甲方確定好約見時間后,甲方爽約的。
5. 甲方在服務期限內有兩次暫停接受服務的權利,每次暫停的時間不能超過30天,需甲方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暫停期內乙方不提供服務,不計算服務期限。 綜上所述服務條款,我沒有享受到服務過程的任何一條。理應不能承擔4700多元的服務費。 其次,違反了《世紀佳緣紅娘服務合同》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2. 合同生效后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解除本合同。 我的訴訟請求如下:
1. 全額退款15800元;
2. 負責退款事宜的杜經理全公司通報批評;
3. 杜經理當面道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