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八月十五號,本人在宣城市宣州區八佰伴吖吖孕嬰店夠買一雙十四個月寶寶穿的童鞋,售價174元,今天放在清水里發現嚴重掉色,聯系該店鋪負責人說明情況,店鋪負責人說幫我換同等價位的任意商品或者退貨,并送小禮品給我們,我不接受。 第一,作為生產廠家,他們這樣的售后說明現在違法犯罪成本太低,以后我們的很多商品的質量得不到保證,造假售假更多。
第二,作為母嬰店,應該以質量保證為前提,有質量檢測環節,母嬰用品質量應該甚至更甚。
第三,希望我們的相關部門能發揮好的作用,為我們的生存環境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