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我在天貓網中敏旗艦店(賣家工商注冊信息合肥漢杰包裝機械噴碼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區新蚌埠路3768號佳海工業城一期B24-101室)購買了中敏ZM-830智能手持式噴碼機全自動食品生產日期墨盒小型打碼機器訂單號:?227210671421544152 交易金額2600元。買的時候寶貝描述頁面有視頻介紹、視頻里面機器屏幕的顏色是紅色的,但是我收到的機器屏幕不是紅色的,屬于賣家欺騙消費者。賣家寶貝描述噴碼字符最大可以調節至25.4毫米但是機器上最大可以調節至18毫米。產品收到時墨盒就是壞的一直使用不了,有旺旺聊天記錄為證。收到的產品沒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生產許可證號、產品3C標志、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等、賣家明明知道銷售的產品是三無產品還故意銷售給我屬于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我要求賣家退一賠三,退費2600元賠償我7800元。 此產品在天貓網月銷量為19臺,每臺銷售額為2600元也就是銷售總額49400元。《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三無產品”的處罰包括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規定,情節嚴重的,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我要求對賣家進行沒收違法所得49400元并罰款14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