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11月2日,本人通過廣州貸唄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提供貸款業務,并簽訂協議商定總貸款金額共40萬元,約定還款期數3年,年利息為3%,服務費為0,繳納了2000元定金,2018年11月8日獲得5萬元貸款,同時被扣取16560元的費用。
2. 2018年11月8日我聯系了對方助理,對方助理告知此費用為服務費內,理應銷售經理在簽約前有提及,但銷售經理并未提及,協議上也未列明,聯系銷售經理要求退款后推脫責任,并說你不簽名沒人會扣你錢,我不能認可,并至今不了了之。
3. 原因如下:
1.銷售經理并未告知我會產生此費用。
2.協議中亦未列明有此費用。
4. 我的訴求:
1.退還16560元。
2.退還定金2000元。
3.終止協議并刪除所有我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