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0月19日,本人通過微信與石家莊盛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員工孫世寧的推銷并購買了他們公司以低價銷售運營商話費充值卡一批,100面值100張,50面值350張,共計3475元,并通過網絡簽定他們公司制訂了合同,合同上并說明,先訂付20%訂金690元,本人已按規定付了前款20%,到貨再付30%,剩下的做完活動之后再付。由于當心上當受騙,并要求收到貨要先驗貨后再付款,隨后等了二個星期無快遞送來的音訊,本人并通過電話與微信跟蹤,最終二個星期之后來了快遞,是順豐派送,并要求先付款,能才讓驗收,本人慌了不敢簽收,并與對方公司的孫世寧溝通之后,對方說沒交代清楚,讓我拒收,他們重新換別的快遞公司再次派送,又經過一周時間過去了,快遞派送過來,仍然還是要求先付款,才能讓我驗收,我還是與對方溝通,對方還是說公司沒交代清楚,又退回去重新派送,本人為了這批活動禮品,活動都過了,物品還是沒到位,我問對方怎么辦吧,對方沒回答,本人就說如果不行,就退款還我們就是了,他們沒回答就沒聲音掉了,過了幾天他們公司有人打了個電話給我,向我要快遞費,本人回答他們,我東西都沒收到,再說了寄件費用又不是我們承擔,憑什么向我要這個費用,我問之前你們公司的孫世寧呢,你可以問問他是怎么回事,他回答我之前人被辭退了,他們不知道怎么回事,要求讓我給他們承擔相關的費用。之后再也聯系不上他們了,整個事情經過就是這些,望請給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