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與江蘇優垚豐商貿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南城街道青春村73-1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706MA1WN1NC07)簽訂了關于《品牌為ABB的閥門定位器,型號為TZIDCV18345-1010121001/1/4NPT》的工控購銷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根據合同第 四 條約定,合同蓋章生效后我公司支付定金為合同總額的30%(人民幣5850.00元),發貨前支付合同總額的60%(人民幣11700.00元)貨款,余款10%作為質保金于貨到我公司驗收合格后1年內付清。2018年9月13日合同簽訂后我公司當天按照合同約定通過公對公轉賬的方式支付了人民幣5850.00元,2018年10月22日我收到被對方委托代理人 武士秋 的微信通知已具備發貨條件,并通過微信給我發送了產品實物照片。我公司在當天又通過公對公的轉賬方式支付了貨款(人民幣11700.00元)。并約定款到當天發貨。以上兩次付款都經過對方委托代理人 武士秋 通過微信回復申請人均已確認收款(并有兩次付款的銀行回單為證)。 2.由于10月25日起對方失聯(我多次撥打電話、手機都被對方拉黑或停止服務,微信、QQ留言都不回復信息,發函也無人接收)。因此我公司認為對方為故意詐騙。 3.請求對方退還所支付定金的雙倍11700元加60%的貨款1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