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的7月中旬,本人以舊換新在,北京博大噴碼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領寓大廈2512室,劉經理15827041312)加5000元購買一臺,生產日期噴碼機,從購買的第二天開始,這款機器就不停的壞,不停的修,幾個月下來浪費我公司大量人工,與對方公司聯系,如果要上門修,就必須買他們昂貴的材料,否則不修,沒有辦法買了一次,現在可好,機器完全不能用,此問題反應一次工商,要求折價退貨,或者讓對方公司上門維修,對方也很不講道理,而工商給我的回復是自行商量解決,如果不行,讓我走法律途徑,走法院程序,本人很不明白,5000元的東西有必要去走法律程序嗎?工商法何在?此事不是為難我嗎?望有關部門及時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