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號,在票牛網平臺購買了《亂世佳人》音樂劇票一張,并且高出原價78元,顯示要求現場取票,只說要提前一小時,并沒有條款說明遲到了不給票并要求買家負全責等。2019年1月1號演出當日,本人以為是取票機,誰知道是黃牛,因為新年有事耽擱了晚了,對方黃牛便發短信威脅,超過半小時不給票,態度惡劣,不給任何協商的余地,打電話給票牛客服,態度更惡劣,完全不給解決問題,以遲到為由全推給買方,演出沒有結束,就是不給我票,跟他們退款條款完全不符,他們吞了我的票就是不給,再二次銷售,行為非常可恥,坑騙客戶,利用別人遲到再轉賣給他人無故坑蒙消費者,這種商家毫無道德廉恥和社會責任感,再不治理,還得騙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