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0日和2018年9月5日分別進行了兩次消費,主要是個人沒時間,找的工商代理幫忙進行執照增項和資質辦理; 2、辦理的時間一拖再拖,還說找的政府的人,已經給人家送錢了,很快就能下來,但是承諾了一次又一次,第一次承諾給我證的時間是十月一之前,第二次承諾是十月一后一周,然后基本上沒周承諾一次,可是依舊沒有下來; 3、十一月份時我要求退款,不辦理,我自己去辦,因為已經超過合同期限很久了,但是這個公司的王虎說如果要是退錢的話,那給人塞紅包的錢不能退給我,算作我自己消費(就跟黑社會的強制性差不多,意思是必須得辦) 4、我去過一趟他們公司進行要錢,還是這個說法,我當時想的是錢在別人手里,還是讓他們辦吧,也給出了我承諾,說三周的時間,如果還是下不來,全額退款; 5、三周過去了,繼續在拖,說馬上就下來了,再給點時間,一拖又是一周,由于我要用執照和公章,我說先把執照和公章給我吧; 6、在18年倒數第二個工作日,聯系讓我第二天中午去他們公司,然后執照和公章一并給我,可是第二天早上跟我說執照給不了我了,說他們合作的公司還沒給他,得等到年后,說先把錢退給我,然后支付寶給我轉了一萬,我問他剩下的呢?他說他們公司的賬號轉賬有限額??? 7、19年上班第一天,在我再三催促下,把剩下的錢給我轉過來了,但是執照和章依舊沒有消息,我現在急用,可是他們就是不給我,真怕他們拿著我的執照和公章去做抵押貸款什么的; 8、我不太清楚通過這個渠道能否有效的要回個人損失,我跟他們說我都想報警了,然后他們說你去報,現在就打110來威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