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12,本人通過淘寶平臺購買了電熱鞋,共計1件,金額260.12 訂單號: 293651330100380437, 快遞單號: 803375725698223703 圓通速遞 產品連接: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0.0.495a2e8duEYj9V&id=581575046148&_u=4pt3fgoac7c 2.產品詳情寫著發熱7-12個小時,穿后實際使用不到4個小時,就不熱了,電池也沒有電了,夸大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聯系賣家不肯退貨。 3.我的投訴訴求:退貨退款,并對產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