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我在山西省侯馬市多元申通快遞有限公司交納了60000元承包押金和5000元中轉費用后成為侯馬市多元申通快遞輕工城分部的負責人,負責侯馬市輕工城片區的快遞收派業務。 2018年5月12日我回家途中遭遇車禍,左腳3根腳趾骨折,臥病期間因我行動不便,客戶流失,片區運營屢屢賠錢,我于2018年7月3日向公司負責人總經理郭牡丹,經理張忠英提出不再擔任輕工城分部的負責人,協商后總經理郭牡丹,經理張忠英同意了我的請求,同意我于2018年8月1日起不再負責輕工城分部的工作,并愿意以1萬6千元的價格收回輕工城分部的店鋪經營管理權和所有設備,同時在3個月后退還我之前交納的60000元承包押金。 2018年11月1日,本人按約赴侯馬市多元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索取押金和店鋪費用時,負責人郭牡丹以各種借口搪塞推脫,什么我走的太急沒給公司準備時間,什么我情況特殊見面再談,什么我對她本人不禮貌。再次面談后公司負責人郭牡丹語出驚人,稱我應承擔這三個月來公司的快遞員工資,班車費用,客服工資,客戶損失費用等等其它費用。又稱因現在她沒有時間,具體事宜皆延至快遞業雙十一結束之后處理,時至今日,所約之期已超兩月余,我數十次赴公司,致電公司負責人,均被其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