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28日在河南省漯河市中心醫院購買的天津市金耀藥業有限公司生產腹透液(乳酸鹽)規格2000ml葡萄糖含量1.5%的產品104袋 價值2540.72元。 2.20191月6日晚發現包裝袋內和管路內有水珠,給廠家打電話,始終沒人接聽,向漯河市中心醫院反應問題,醫院腎病科杜主任讓第二天拿去看看,看了以后給我在醫院拿了兩袋合格的廠品給我,并且說和廠家聯系,讓廠家給我聯系。 3.1月8日晚廠家趙偉經理給我送來了兩箱2018年4月生產的低鈣腹透液,并且帶走了兩箱有問題的腹透液說讓廠里鑒定,從此以后再也聯系不上這位廠家的經理,又向漯河市中心醫院杜主任反映,1月15日杜主任說這兩天會有廠里的專家過來處理問題,1月17日廠里叫辛杰的專家來了看了以后,說向廠里反應,從此以后再也聯系不上了1月26廠家的打電話說2019春節初七初八一定來但是又沒有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