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04月21日我在阿吉豆(廣州麗影廣場店)購買黑色小皮包1個,消費150元。2018年11月初,皮鏈搭扣斷損,皮面完好無損壞。2018年11月27日送去購買門店維修,店內人員提醒該店會閉店升級。維修好的小皮包會送去阿吉豆另一家門店,即阿吉豆(廣州天河正佳廣場店)。2018年12月20號左右聯系我可以拿維修好的包,2018年12月25號我去拿包,發(fā)現包的皮面出站刮花,并且皮邊有鋸齒印子,明顯被損壞影響使用。工作人員告訴我可以返廠維修,需要2個月的時間。我考慮包已經嚴重受損無法使用,故答應。2019年03月06日電話告知我包無法維修,也無賠償。我不認可!!! 2.原因:維修不當導致皮包受損,工作人員推脫責任到消費者,且受損包無法再使用!!! 3.訴求: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