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1、2017年4月20日,本人經健身房推銷員推薦,在東陽盛體健身服務有限公司(鳳之凰城店)開店活動中,購買一年期健身卡一張,價格900元,對方出具了收據及協議一份(本人遺失,對方應該留有存根)。 2、購買過程中,由于本人由于工作繁忙,短期之內不準備使用,再三與健身房工作人員交代健身卡要等本人以后同意開卡后方能開卡,對方表示同意。 3、2017年底,本人在東陽盛體健身服務有限公司(新光店)繳納了300元左右的升級費用,將健身卡升級為雙店可用型,對方在電腦中進行操作升級。本人再次向健身房工作人員強調健身卡暫不開卡,等本人同意后方可開卡,對方表示同意。 4、2019年12月21日,本人前往東陽盛體健身服務有限公司(新光店)健身,被告知健身卡未經本人同意已經自動開卡(對方并無告知,對方電腦系統中可查詢到一年時間內本人未有任何健身記錄)。 5、事情發生后,本人與東陽盛體健身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積極溝通,對方一再拖延,并強調麗水總公司不同意恢復一年健身時間或退款。 我的投訴訴求是:申請對方退款并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