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在2009年購買了一臺型號為42LG50FR液晶電視。現在從網上看到這是投訴最多的一款機型。肖先生說,今年4月,電視出現自動開機,自動調高音量的問題。后來撥打LG400客服電話,指派的售后維修點上門維修。可售后人員到了連機子都沒拆開就說是電源板壞了。然后開口就要收取350元的維修費用(材料費50元和300元維修費)。肖先生認為這個收費不夠透明,且不合理,因此拒絕了,于是再次撥打400電話投訴!
第二天維修點打來電話,說師傅說錯了,是材料費150元,維修費200元。肖先生說,報價每天一變,這種坑人的謊言怎能讓人相信?于是繼續撥打400客服,要求告知材料的確切價格,然而卻沒有回復!
肖先生在投訴中說,42LG50FR的自動開機問題是由于電源板中的某個部件出現問題,這在網上和一些媒體都有報道,而且問題都是在這兩年集中爆發,剛過保修期就出問題,明顯是產品設計缺陷導致的。此外,對消費者的售后維修不負責任,缺乏有效監管,導致維修點隨意開價,亂收費,損壞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投訴辦收到關于LG的42LG50FR型號液晶電視投訴頗多,工作人員發現,問題雖然集中,但基本都發生在剛過保這段時間。且LG維修站收費標準不統一,導致消費者對LG產品質量與服務雙重不滿。
投訴辦特別致電LG公司客服中心咨詢型號缺陷與服務價格問題。其客服人員稱42LG50FR型號液晶電視是否有質量問題目前還沒有上級反饋,但對過保產品,維修站的服務價格是全國統一的。即需要收上門費、維修費和零部件費用。前兩者是固定的,即上門費是30公里以內30元/次,維修費為200元/次,零部件費用標準掌握在每個維修站里。然而,從消費者歷史反饋看,維修站在維修時從來不給出示服務價格表,且收費價格隨意性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