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元月6日參加河南省鄧州市聯通公司預存999元送4M寬帶兩年(2012年元月6日至2014年元月5日),送中興V880手機一部,送186手機卡一張,并承諾186手機卡月最低消費66元,手機與寬帶同停同付。但是在2012年3月6日,我的寬帶卻被單方面停了,打電話到聯通,被告知我2012年元月份的寬帶沒有交錢欠費被停機。而且說活動當月辦理次月生效,在合同上面寫的有,那么當初辦理業務的時候并沒有告訴客戶這些,另外他們只讓我在合同上簽了個字,也沒有給我合同的副本,只給了一張繳費發票。我不明白聯通為什么要這樣,就按照他們說的活動當月辦理次月生效,我手機卡承諾的月最低消費66月也是當月辦理的,為什么當月不到一個自然月卻生效了,直接扣除了66元?你們在電視上、包括營業廳的海報上是怎么宣傳的?送兩年寬帶,為什么不說參加活動的第一個月不送??用戶在營業廳辦理的時候,又為什么不給客戶說明???再者,他們送的手機在2012年元月份因為質量問題返廠維修,他們又為什么不把造成的通話損失補償給用戶呢?只需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他們存在著嚴重的欺詐用戶行為,存在嚴重的霸王條款,請予以解決。謝謝